驗光收費標準

桃園市驗光所收費標準

共 26 項核定項目,金額 50 至 1,405 元,依民國 114 年公告整理。

桃園市驗光所的核定收費共 26 項, 最低 50 元(眼鏡度數測量), 最高 1,405 元(電腦立體顯像眼底檢查)。 依桃園市衛生局民國 114 年公告整理, 核定金額為收費上限,驗光所不得超額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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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張表是什麼

依驗光人員法第 21 條,驗光所的收費標準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。 下表整理桃園市公告的核定項目與金額,供民眾查詢對照。核定標準是收費上限,驗光所不得超額收取; 各驗光所實際提供的項目不一定涵蓋全部,實際收費以店家開立的收據為準。 配鏡的鏡片、鏡框費用不屬於驗光收費項目,不在本表範圍內。

桃園市核定收費項目

桃園市驗光所收費標準——共 26 項, 金額 50–1,405 元
項次項目名稱金額(新臺幣元)計費單位
1眼鏡度數測量50次
2視力檢查100次
3電腦驗光檢查150次
4網膜鏡屈光測量-複雜(靜動態網膜鏡檢查)300次
5配鏡及驗光報告單(單焦)260次
6配鏡及驗光報告單(多焦)350次
7配鏡及眼鏡稜鏡驗光報告單520次
8隱形眼鏡電腦驗光及弧度檢查(電腦驗光機測量及弧度儀)200次
9隱形眼鏡驗配費(含準備試片組)-軟式
原表金額欄僅標「400元」未附/次
400次
10隱形眼鏡驗配費(含準備試片組)-硬式
原表金額欄僅標「600元」未附/次
600次
11眼球運動功能檢查240次
12色覺異常檢查(石原氏色盲本)
原表項次12「色覺異常檢查」內含兩種收費,已拆列
150次
12色覺異常檢查(MUNSELL FM-100)
原表項次12「色覺異常檢查」內含兩種收費,已拆列
320次
13高階視力檢查(電腦驗光機驗光)250次
14高階視力檢查(網膜鏡驗光)400次
15高階驗光配鏡檢查800次
16高階隱形眼鏡驗配檢查-軟式800次
17高階隱形眼鏡驗配檢查-硬式1,000次
18前導波像差分析高階驗光800次
19對比敏感度檢查250次
20角膜地圖儀角膜曲率屈光度檢查410次
21低視力輔具指導
操作人員需具戊類輔具人員資格方能執行
500次
22立體視覺檢查100次
23眼壓檢查50次
24電腦立體顯像眼底檢查1,405次
25雙眼視覺功能檢查800次

公告依據

本頁資料整理自各地方衛生局的公開公告。公告如有修訂而本站未及時更新, 請以現場公告的最新標準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