驗光收費標準

臺中市驗光所收費標準

共 19 項核定項目,金額 50 至 1,405 元,依民國 111 年公告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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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張表是什麼

依驗光人員法第 21 條,驗光所的收費標準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。 下表整理臺中市公告的核定項目與金額,供民眾查詢對照。核定標準是收費上限,驗光所不得超額收取; 各驗光所實際提供的項目不一定涵蓋全部,實際收費以店家開立的收據為準。 配鏡的鏡片、鏡框費用不屬於驗光收費項目,不在本表範圍內。

臺中市核定收費項目

臺中市驗光所收費標準——共 19 項, 金額 501,405
項次項目名稱金額(新臺幣元)計費單位
1視力檢查(裸視)80
2戴鏡後視力檢查(VAcc)100
3眼鏡度數測量(Lensometry)50
4屈光度測量(自動驗光檢查)150
5屈光度測量(驗光檢查)
以視網膜鏡或自覺式驗光儀等測量遠方屈光狀態;所需時間大於2分鐘者收此項費用
300
6屈光度測量(隱形眼鏡配鏡參數)200
7高階驗光配鏡檢查800
8隱形眼鏡配鏡(軟式隱形眼鏡)400
9隱形眼鏡配鏡(硬式隱形眼鏡)600
10色覺異常檢查150
11眼球運動功能檢查240
12角膜地圖儀檢查410
13前導波像差分析高階驗光800
14多焦點眼鏡試戴評估(試片組試戴評估)300
15驗光及眼鏡(驗光報告單)260
16驗光結果報告(含稜鏡眼鏡配置)520
17低視力輔具教導使用500
18對比敏感度檢查250
19電腦立體顯像眼底檢查、攝影1,405

公告依據

本頁資料整理自各地方衛生局的公開公告。公告如有修訂而本站未及時更新, 請以現場公告的最新標準為準。